刑法格言 论犯罪与刑罚经典语录178

  (1)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

  (2)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,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

  (3)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

  (4)罪责越重,刑罚越重

  (5)任何人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受处罚

  (6)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

  (7)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

  (8)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

  (9)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

  (10)不作为也是行为

  (11)原因的原因的结果的原因

  (12)幼年人无异于精神错乱者

  (13)无犯意则无犯人

  (14)不知法律不免责

  (15)法律不强人所难

  (16)紧急时无法律

  (17)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

  (18)受强制实施的恶行应当归责于强制者

  (19)因为有犯罪并为了没有犯罪而科处刑罚

  (20)刑罚与其严厉不如缓和

  (21)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再度受罚款

  (22)存疑时有利于被告

  关于法律的格言

  有章可查,有法可依。法不管你官大与官小。

  依法办事,理直气壮。只要不违法天皇老子都不怕。依法走遍天下。法不责众。

  张明楷的刑法格言的展开中有这样一句格言,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。...

 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,是在判断是否存在犯罪对象的时候,一个行为能否被评断为犯罪。比如,你以为是个人,想杀他,客观上是一个稻草人,这时的犯意就是用这句话评价的。不存在对象,你却有杀人的思想,并不因此受到处罚。

  有关法律的谚语

  小智治事,中智用人,大智立法。

  奉法者强则国强,奉法者弱则国弱。

 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。

  法律之内,应有天理人情在。

  徒善不足以为政,徒法不能以自行。

  制礼以崇敬,立刑以明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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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刑法格言的意蕴:

  法律格言正如《春秋》,字字珠玑。有人就有法,有社会就有法,法律存自远古。古代法早已散佚在历史的长河中,法律格言却在古罗马和中世纪英国著名法学家的笔下获得了长存。这种“古拉丁文的格言独具一格,精辟而简练”,却也给后人的理解带来了困难。

  我们常常从教科书或者法学经典著作中读到一些法律格言,但却很少读到专为解释这些法律格言的文字,因而常常望文生义。张明楷教授的这本《刑法格言的展开》,正弥补了这一不足,盖使渊深晦涩之经典法律格言通晓其义,为当前刑法实践提供智慧,故而被誉为研习刑法学的基础读物。

  法律是最杰出的智慧,代代相继,由经久不息的经验构成,经由光明与真理的检验,精致而优雅。法律格言即是法律文化遗产的精华,换言之,是最杰出智慧的结晶。

  通过法律格言中所蕴含的法律智慧,来培育法律文化,或是作者的良苦用心。当“法律不强人所难”的刑法格言如同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一样深入人心,那必是法治昌盛之时。

  拘泥于文字者拘泥于皮毛。自古作解释而传之后世者,皆是借解释的手段,阐述自己的观点。古人云:“左氏善于礼,公羊善于谶,谷梁善于经”。解释,“永远是创造的进程”,本书在法律格言的展开过程中,想要表达的亦是自己的学术观点。本书以23句刑法格言为小标题,阐述了刑法总则的23个问题,加上序文一篇,可以看作是24篇独立的论文。

  在展开的过程中,旁征博引,层层深入,紧紧围绕着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,清晰地展现了标题格言的基本含义、内在根据、具体内容以及适用中的问题。辑录刑法格言而加以解释,非博古通今者不可为,非博览众家之长者不可为,非学术造诣深厚者不可为。故此项工作唯有杰出的法学家方可胜任。

  法之理乃法之魂,没有法之理就没有法本身。而刑法格言的实质即是法之理。因而,古代的法律虽然散佚了,但是刑法格言依然代代相传。没有人比法律规定更聪明,而刑法格言更是无数法律在岁月的洗涤下的精华,已颇具合理性甚至真理性。朝令夕改是最危险的做法,“法律必须被信仰,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”。

  正是基于这种信仰,我们亦才有幸看到了这部著作。刑法格言历经千年,不改其文字,依然具有生命力。

  参考资料:人民网——刑法格言的意蕴

  论犯罪与刑罚经典语录

  额

2020-07-0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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